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适用新入职教师党员)
1.人事处在为新入职教师办理入职手续时,需主动核实其党员身份。确认党员身份后,由人事处王琳老师将新入职党员微信联系方式推送至学院党委组织部。
2.信息采集与初审:组织部工作人员添加党员微信后,发放《党员信息采集表》(含姓名、身份证号、原党组织全称、党费缴至月份等关键信息),同步核查表中“原党组织名称”是否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备案一致,避免后续转接受阻。
3.转入方案确认:与党员沟通确定转入细节
①时间要求:需在新入职教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1周内完成(需同步对接人事处确认入职手续进度,确保组织关系转入与人事聘用衔接顺畅);
②转接方式:线上转接需指导党员提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权限”或协助发起转接申请,线下转接需告知“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为30天,需在有效期内提交至组织部”。
4.转接办结:线上转接待接收党组织通过系统审核后,或线下转接核对介绍信无误后,确认转入完成。
5.党费结清:要求党员提供原党组织出具的“党费缴至月份证明”,需要当月党费结清再转入。
6.支部分配:根据党员所在部门(如教学系部、行政科室),由组织部统筹分配至对应党支部,并同步告知支部组织员。
7.档案管理:明确“学院党委不具备党员档案保管资质”,由党员联系原党组织将档案转至属地人才服务中心等具备保管资质的单位,组织部仅留存《党员信息采集表》备案。
8.台账更新要求(转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
党委组织部和接收党支部:同步更新《党员台账》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台账》。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适用于离职教师、毕业生两类)
(一)离职教师党员转出
1.党员离职流程:离职教师党员本人通过企业微信提交离职申请,系统自动触发“组织部关联提醒”,组织部在1个工作日内查看该党员的组织关系备案记录,并同步告知其所在支部的组织员。
2.转出条件审核:
①若组织关系未转入学院党委(仅在原单位备案):无需办理转出,支部组织员同步在台账中备注“未转入,已离职”;
②若组织关系在学院党委:组织部需核查“党费缴至情况”,确认无欠缴党费,告知党员“需提供接收党组织全称及联系方式”。
3.转接办理:线上转出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申请”,同步告知党员“提醒接收党组织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线下转出需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有效期30天”“联系电话”及“党费缴至月份”,避免党员因信息不全延误办理。
(二)毕业生党员转出
1.提前摸排阶段(每年5月中下旬):各党支部组织员通过班会、线上群等方式,向毕业生党员说明“组织关系必转原则”(严禁“口袋党员”),发放《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统计表》,重点审核“接收党组织全称”(需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备案一致,如“XX街道党工委”而非“XX街道办”)、“接收类型”(如户籍地、工作单位、人才中心),审核无误后报至组织部。
2.分类办理阶段(6月上中旬):
①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党组织:组织部通过线上/线下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
②未落实工作单位:组织部通过线上/线下转至户籍地社区党组织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组织。
3.转出核查阶段(6月下旬):组织部对各支部未转出学生党员情况进行核查,对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转出的,留存书面说明并报备上级党委,支部组织员同步在台账中注明“延期转出及原因”。
(三)转出环节台账更新要求(转接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
党委组织部和转出党支部:更新《党员台账》(删除转出党员信息,备注“转出时间及接收党组织”)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台账》。
三、党员组织关系支部间转接(适用学院党支部间工作调动党员)
(一)协同机制
建立“支部组织部人事处”三位一体联动机制:人事处在办理教师跨部门调动手续时,需在1个工作日内将“调动人员名单及新部门”同步至组织部和原支部、新支部的组织员;原支部组织员负责跟踪党员调动动态,避免“人走关系留”。
(二)闭环流程
1.信息上报:原支部组织员在党员调动手续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报至组织部;
2.核实办理:组织部收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与人事处核对调动手续、与新支部组织员确认接收意愿,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支部间转接”;
3.结果反馈:组织部告知新支部“需在1周内将党员纳入组织生活管理”,原支部“需及时完成台账更新”。
(三)支部间转接台账更新要求(转接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
党委组织部:更新《党员台账》(修改党员“支部归属”字段,备注“支部间转接时间”)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台账》(记录转接类型为“院内支部间转接”、原支部、新支部、办结时间);
原党支部:由支部组织员更新《支部党员台账》(删除该党员信息,标注“转至XX支部”)和《支部组织关系转接台账》(记录转出细节);
新党支部:由支部组织员更新《支部党员台账》(新增该党员信息,标注“从XX支部转入”)和《支部组织关系转接台账》(记录接收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