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一、制度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为法律基础,严格遵循《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学校章程及发展实际制定。
二、核心原则
党管干部与董事会决策任用人选相协同:党委主导政治把关,董事会决策任用人选。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坚定“两个维护”,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专业能力:具备高等教育管理经验,掌握育人规律,专业声誉良好;
3.领导素养:组织协调能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
4.职业操守:恪守师德师风,群众威信高。
四、选拔程序
1.推荐酝酿阶段
1.1组织部门根据职数空缺,提出初步方案提交至领导小组(董事长、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事处及组织部相关人员);
1.2经领导小组共同研判,确定考察对象(排除违纪、考核不称职人员)。
2.组织部开展考察
组织部对被推荐人员进行考察,深入一线开展谈话和测评,由组织部形成考察材料,报学院党委;
2.1具体要求:
2.1.1测评环节
问卷形式(附件1: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聘民主测评表(4-1))为基础生成问卷内容,评价要素(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是否推荐与附件1保持完全一致,确保测评维度规范统一。
测评名单准备:考察前需提前确定并锁定测评人员名单,明确参与填报范围,避免漏报、错报。
问卷发放与填报:通过“问卷星”平台发布电子调查问卷,定向推送至已确定的测评名单人员,组织其限时填报。
时效要求:依托问卷星线上填报优势,确保测评工作在半天内完成,保障考察流程高效推进。
数据统计:测评结束后,依据(附件2: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任考察民主测评统计表(4-2))格式,导出问卷星数据并完成统计汇总,形成测评结果。
2.1.2谈话环节
基本要求:采用“面对面谈话为主、电话/视频谈话为辅”的形式,围绕“优点、不足、是否适合岗位”三个核心问题开展;谈话记录以表格形式简化记录(无需详细手写)(附件3:干部考察谈话记录(4-3)附件4:干部考察谈话汇总表(4-4))。
人员组成:谈话小组必须由组织部内部人员组成,每组2人,明确分工(1人负责主导谈话,1人负责同步记录),严禁非组织部人员参与谈话环节。
现场谈话保障:需提前单独预约会议室,确保谈话环境封闭、无干扰,严格落实保密要求。
非现场谈话(电话/视频)适用场景:仅当因校区距离较远、谈话人工作任务冲突等客观原因,无法开展面对面谈话时,可采用电话或视频谈话方式。
谈话沟通话术:发起谈话前,需先向被谈话人说明事由及立场,标准话术为:“因XX岗位出现职数空缺,现开展干部选拔考察工作,需与您进行谈话了解情况。本次谈话我代表党委组织部进行,相关内容将严格保密,请您放心表达真实想法。”
非现场谈话环境要求:需明确要求被谈话人处于“单独无干扰”的环境中(即仅被谈话人1人在场),同时视频谈话需开启摄像头,确保谈话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环境要求:单独会议室确保谈话严格保密;谈话小组需要两人组成(与上述人员组成要求一致,此处统一明确)。
2.2时效要求:半天至一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后立即进入党委审议环节。(附件5:关于XX同志的考察结论报告)
3.党委会讨论决定(审议任免方案)
3.1提交材料:将考察结论提交党委会审议;
3.2党委会要求:需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
3.3审议流程:介绍人选考察情况→参会成员逐一表态→投票或表决(超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4.任职办理(公示+任命)
4.1公示环节
4.1.1在学院企业微信公告栏公示人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后续手续;
4.1.2任期与试用期:任职期限一般为3年,设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
4.2任命环节:公示期结束后,次日进行任命通知。
4.3任前谈话:学院党委指定专人与任职干部谈话,明确职责要求;
4.4任职起始:按党委决定的任命时间计算任职起始日。
5.交流与回避管理
5.1岗位交流:正职、系主任等岗位任满一定年限需轮岗;年轻干部派往基层锻炼;
5.2亲属回避:原则上夫妻、直系血亲等亲属不得在同一系、部门担任上下级职务;
5.3环节回避:讨论任免、开展考察时,涉及本人或亲属的相关人员采取回避原则;
6.免辞降职与监督
6.1辞职管理:辞职需提交申请,引咎辞职者1年内不得担任领导岗位;
6.2降职规定: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予以降职,待遇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6.3监督主体:学院纪委全程监督,严禁拉票、突击提拔、篡改档案等行为。